友好集团(600778)经营总结 年份: 截止日期 | 2020-09-30 | 信息来源 | 2020第三季度报告 | 经营评述 |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原因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0617377.75 242191428.74 73.67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63039279.98 331579497.97 -80.99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 8897416.14 4559826.66 95.13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80150143.65 61221862.20 30.92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预付租金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497744.32 27428510.94 51.29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增加递延所得税所致。
(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原因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4481095.84 240385366.67 68.26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 16449557.17 9519224.13 72.80主要系公司期末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236226247.71 1310015475.92 -81.97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执行
新收入准则,科目重分类核算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5255629.22 55898715.04 -90.60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支付
了 2019 年末计提的应付未付职工绩效薪酬所致。
应交税费 16750349.88 33413957.35 -49.87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收入减少,税金相应减少所致。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68500000.00 709700000.00 -33.99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预计负债 239618373.25 167407622.46 43.13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因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递延收益 1059217.87 20672010.03 -94.88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执行
新收入准则,科目重分类核算所致。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92757505.21 56219208.33 -264.99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3)利润表指标变动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520.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0054.39万元,降幅
63.41%;实现营业利润-8151.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213.00万元,降幅154.12%;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97.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982.02万元,降幅213.86%。
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系:①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联营模式收入采用净额法确认,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②公司所属商业零售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较大,公司下属门店销售额受疫情影响下降明显;③受消费增速持续放缓、网上销售分流以及实体门店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有所下降;④公司全面开展联营转租赁调整以来,逐步压缩了联营区域面积,使得主营业务收入相应减少。
2020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系:①受疫情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同时公司对供应商、租赁商户等合作方减免了疫情防控闭店期间的租金和欠标款,公司利润相应减少;②公司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8000.00万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385202997.24 3785746925.36 -63.41
主要系 2020 年 1-9 月公司受疫
情影响及执行新收入准则,联营模式收入采用净额法确认所致。
营业成本 738201980.66 2817359617.02 -73.80
主要系 2020 年 1-9 月公司受疫
情影响及执行新收入准则,联营模式收入采用净额法确认,相应成本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 0 -34351934.35 不适用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0 110611043.59 -100.00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利通物流公司收到房屋征收补偿款所致。
营业利润 -81510438.09 150619546.91 -154.12
主要系 2020 年 1-9 月公司受疫
情影响收入下降,利润相应下降所致。
营业外支出 80201486.62 966461.09 8198.47
主要系 2020 年 1-9 月公司计提
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8000 万元所致。
利润总额 -157392096.11 153883324.26 -202.28
主要系 2020 年 1-9 月公司受疫
情影响收入下降,利润相应下降及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所致。
所得税费用 -12394655.41 16487005.56 -175.18
主要系 2020 年 1-9 月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得税费用所致。
(4)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08000000.00 620000000.00 46.45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累计
处置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收回现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90300.00 127067232.00 -99.69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长期资产处置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858938.24 -10818938.45 不适用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4000000.00 660000000.00 -38.79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借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844913.77 -117514456.25 不适用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8632437.74 66208610.08 169.80
主要系2020年1-9月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与大商集团、大商股份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0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对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予以确认,并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08 号、009 号和 014 号公告。
2020 年 1-9 月,公司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企业)、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
企业)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9 月发生额金额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新疆干果 4.53 0.63
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水果 20.59 0.98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红酒销售分公司 购买商品 法国红酒 662.66 13.84大连大商天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天狗网”移动端平台业务对接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
0.00 0.00
注:①上表中“法国红酒”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系占公司所有酒类销售的比例。
②大连大商天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平台对接服务和数据技术分析服务免费。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与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0 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对与关联方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予以确认,并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08 号、009 号和 015 号公告。
2020 年 1-9 月,公司与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9 月发生额金额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商品
(联营销售)
冷鲜肉及肉制品 2195.53 17.16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9 月已发生交易金额及后续业务需求,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500万元,增加后公司与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 2800 万元。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41 号、042 号和 043号公告。
(3)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中院《答辩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本,新
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8000万元;2、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
费用。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中院《传票》([2020]新 01 民初 236 号),通知该诉讼
案件将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9 日、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26 号、029 号公告。
该诉讼案件已于 2020 年 7月 7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仍处于一审阶段。
因该诉讼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根据该诉讼案件的涉案金额计
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8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9 月 2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32 号、033 号、034 号和 038 号公告。
(4)2019 年 2 月,公司收到自治区高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本,泰美公司以美
美友好购物中心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确认泰美公司与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31日到期终止;2、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泰美公司移交位于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689 号 40988.51 平方米的营业场所;3、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泰美公司赔偿损失 3 亿元人民币;4、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19-006号公告。2019 年 2 月,公司就该诉讼案件向自治区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19 年 7月 30 日,公司收到自治区高院出具的《传票》,通知该诉讼案件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19-043 号公告。
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到自治区高院《民事判决书》([2019]新民初 2 号),判决结果如下:
1、泰美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终止;2、本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
日内向泰美公司移交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689 号面积为 40988.51 平方米的营业场所;3、驳回泰美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54.18 万元,由泰美公司负担。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23 号公告。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就上述一审判决结果的第 1 项、第 2 项内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1、驳回泰美公司请求确认泰美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终止的诉讼请求;2、驳回泰美公司要求本公司移交位于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689 号面积为 40988.51 平方米营业场所的诉讼请求。2020 年 7月 15 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2020]最高法民终 838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本,该诉讼案件二审将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30 号公告。
因公司所在地于 2020 年 7月中旬发生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应疫情防控要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无法前往参加庭审,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递交了延期开庭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友好集团 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2020]最高法民终 838 号),该诉讼案件二审将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39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疫情冲击及计提预计负债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1-9月净利润同比呈现较大幅度的下降,累计亏损 14897.67万元,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平稳运行,预计公司 2020年度的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
公司名称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如旋
日期 2020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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